老人拾荒替儿子赔偿 坚持七年感动“债主”

发布日期:( 2021-05-08 17:40 ) 点击次数:67

       7年前,含山县男子庄某驾车发生车祸,导致一名年轻人死亡,自己也受伤致残,并获刑两年半,同时要赔偿受害方15万余元。庄某是父亲庄为所唯一的儿子,为了替儿子付赔偿款,庄为所7年间省吃俭用,靠做小工、拾荒赚钱,定期到法院交给受害人家属,至今已偿还了7万元。最终,受害人家属被感动,自愿放弃剩下的8万多元赔偿。
  一场车祸毁了两个家庭
  2007年2月22日,这一天对洪金星来说是个天塌下来的日子,对庄为所来说无疑也是黑色的一天。
  当天8时30分左右,庄为所的儿子庄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,由含山县铜闸镇驶往含山县城,途中因占道行驶,与洪金星儿子洪某驾驶的小客车迎面相撞,造成洪某内脏破裂大出血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庄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二年零六个月,并造成了身体残疾,丧失了劳动能力。
  还没从儿子残疾被判刑中缓过神来的庄为所,很快又得知因这场交通事故儿子需要向受害人家属赔偿各项损失达15万余元。庄为所一家本来就很贫寒,家里的开支基本上是由儿子庄某承担,现在不仅家里的经济收入断了,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。